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40号
1.负责制定、完善各项采购与招标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; 2.负责医疗设备、器械、卫生材料、印刷材料、药品、试剂、维修用品等所内一切物资的采购工作; 3.负责对各科室的设备、医疗器械等质量监督管理和监测工作。 4.负责基建、维修外包服务等申报和施工的监督、售后服务等管理工作; 5.负责采购、招标、基建等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。 6.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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